绵阳市顺利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摸排阶段工作
本报讯(杨进平记者蓝怡)在去年暑假、寒假两次大规模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基础上,今年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绵阳市自3月份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市、县专项治理领导组积极行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绵阳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要求,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全市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共计822家,其中合格的369家(经教育部门审批的335家,经人社部门审批的34家);有证无照的49家;有照无证的162家;无证无照的242家。
通过第一阶段的清理摸排和政策宣传,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依法依规办学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情况得到有效遏止。目前,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超纲教学”、“等级考试、竞赛类培训”现象零星存在;三是机构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教学能力水平不一、内部管理不规范,招生简章宣传资料内容不实,过度夸大培训效果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市专项治理领导组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第二阶段的集中清理中,将采取分类分批分步治理的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针对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由消防等职能部门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停办整顿。二是针对有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具备登记条件的,由工商、民政等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三是针对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对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工商、民政等登记主管部门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四是针对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培训机构,由各职能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应当严格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工商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五是针对证照齐全的学校,教育部门将重点针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以及“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在前期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通过“回头看”进行重点检查,避免暑期培训高峰期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死灰复燃”的现象。
据悉,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9年3月向社会公布《白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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