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医保门诊报销病种有变化 新增8种慢性病5种重症病

绵阳日报 2018-04-20 07:46 大字

□本报记者张霂语

17日9时许,涪城区铁牛社区居民张清和妻子赵芸准备好了相关材料,早早地来到涪城区铁牛社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他们都参保了城乡居民医保,57岁的张清长期患有高血压和阿尔兹海默病,此前根据门诊慢性病申报条件只能报销高血压这项慢性病,听说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增加了阿尔兹海默病这一病种,这让夫妇俩喜出望外,一大早便高高兴兴来到社区申报。

“他一直患有高血压和老年痴呆症,每个月吃药就要花费一两百元。往年只有高血压能够申报门诊慢性病,每年最高可报销500元,我们家又不富裕,医药费就成了问题。”在社区申报现场,赵芸告诉记者,“现在好了,我那口子也能够申报门诊慢性病,两种慢性病一年能够报销800元,缓解了家里的困难。”

赵芸口中报销费用是依据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算的。据现场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特殊疾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特殊疾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病种的增加是今年的政策,我之前还不知道,昨天听说这个事情就立马带老张去了市三医院做了鉴定,你看,这是病例。”赵芸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有《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经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2名指定医师联合签名,市外提供三级医院1名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按照门诊慢性病申报要求提供了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门诊慢性病诊断书、出院证明等病史资料。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绵阳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申报。今年较往年相比增加了8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和5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调整,申报时间为今年4月至6月。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绵阳市新增加了8种门诊慢性病和5种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增加的门诊慢性病分别是类风湿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癫痫、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阿尔兹海默病;增加的5种门诊特殊重症疾病为:地中海贫血、恶性组织细胞病、白血病、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小贴士

门诊慢性病、特殊重症疾病报销办法

门诊慢性病患者应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内具备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待遇。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备案地二级及以上医院产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本人垫付后当年年底前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门诊特殊重症疾病患者应在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肾病、肿瘤专科医院就诊,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门诊特殊重症疾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纳入医院总额控制范围。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重症医疗费用,在未实行联网结算前,参保人员可持下列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处方或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财政或税务监制的门诊或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门诊诊断证明;医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待遇从系统核准之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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