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说好的旅游签证,咋没给我们办?律师: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感到非常委屈的陈世龙向记者介绍情况
(微信聊天截屏)
□本报记者陈荣文/图
“2017年12月8日,我们5位绵阳老人将结束在泰国的旅游,准备前往新加坡时,才发现之前由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绵阳分社(以下简称: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总经理王小丽说已办理的马来西亚签证‘查无此事\’。我们5位老人身处异国他乡,语言又不通,突然知道说办好的签证竟然没有,当时的担惊受怕大家可想而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花900元人民币办理了马来西亚落地签,才平安回家。”近日,陈世龙老人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退团交200元旅游意外险及签证费“遭忽悠”
2017年11月15日,陈世龙等7位老人交3900元,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签订了巴新马10日游,不料想11月27日巴厘岛火山爆发,出于安全考虑,老人们取消了巴新马行程,2017年11月30日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解约,并签订了《证明》:“经双方沟通,客人同意双方解除合约,实际产生旅游意外保险费及签证费损失200元整。”每人领到退款3700元。
2017年12月1日,陈世龙等5位老人到绵阳春秋旅行社办理新马泰出国游时,微信向王小丽咨询:“小王,我想问一下,我们上次报的巴新马行程,你们是不是帮我办理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签证,我们现在去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这个签证是不是还可以用,需不需要重新办理?”王小丽答复:“已办理,三个月内走可以不再办签证。”
“到了泰国,才知道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没有给我们办理签证,我们被忽悠了,现在已经向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投诉,要求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退还收取的每人200元签证费,赔偿每人马来西亚落地签费用900元和每人1000元精神损失费。”陈世龙说。
旅行社收取200元旅游意外险及签证费是否“实际产生”?
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总经理王小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给陈世龙等7人办理了新加坡团签,马来西亚签证正在申办中我们就解约了。解约退费时,以上5名游客答应将再从我社走新马泰,我说的签证已办理三个月内有效,前提是他们跟我们合作有效,他们没有告知已经和其他旅行社签了新马泰行程,是他们不诚信。收的200元是实际产生的签证代办费、客人交团费刷卡手续费每人20元、旅游保险费、服务费、背包帽子每人25元等。马来西亚签证费为300元,我们收200元费用不可能办马来西亚签证的,对于专业旅行社是应该知道的。”
对此,绵阳春秋旅行社王燕说:“陈世龙等游客之前在另一家旅行社报名,说已经办理了马来西亚电子签证的,电子签证只有申办方凭账号密码才能查阅,我们无法核实。陈世龙当着我们的面跟这家旅行社通过微信进行了确认,我们就相信了。”
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收取的200元旅游意外险及签证费是否“实际产生”?据了解,新加坡签证有当地导游担保,不需要游客花签证费,旅游意外险出国游是35元一天。马来西亚尚未办理签证,也未产生费用。就此问题,王小丽说:“该买的都买了,该办的都办了,没有必要再纠结这个问题。旅行社靠佣金生存,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违法。”
日前,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向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申诉:“我社与以上5名游客已经协商终止了11月27日巴新马合同,对该合同的要约任务等一应事项服务已终止,不再承担游客在其他社报名出团产生的任何费用。我社继续承诺以上5名游客及另外2名巴新马退团客人,从退团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我社参团游巴新马或新马泰线路,享受免除其签证费及航空意外险的事实。游客选择报名哪家旅行社,本是游客的权利,对团队签证办理流程不清楚也情有可原。但是对于一个有操作出境资质的旅行社就不可原谅了,我社继续坚持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此事。”目前,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针对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律师说法
老人有权主张解除事实上建立的代办签证服务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解约《证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要求游客每人承担了200元的“实际产生旅游意外险保险费及签证费损失”费用。根据微信对话,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确认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签证“已办理,三个月内走可以不再办签证”。因此,虽然5名老人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之间的原旅游服务合同已经解除,但由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在解除时扣取“实际产生旅游意外险保险费及签证费损失”费用,且确认已经办理相关签证,故5名老人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之间建立了事实上的代办签证服务合同关系,相关权利义务并未终止。
最后的事实证明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并未履行代办签证的义务,故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在扣取游客每人200元的“实际产生旅游意外险保险费及签证费损失”费用时以及答复签证已经办理时,均涉嫌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即涉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5名老人有权主张解除代办签证服务合同,并要求四川中青旅绵阳分社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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