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顺走”宠物犬被判4000元罚金
本报讯(葛顺华周兰兰特约记者黄志富)出租车司机临时起意偷窃宠物犬,最终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不说,还被法院判处罚金4000元。
2016年10月26日晚11时许,中年男子舒某驾驶出租车经过绵阳城区某路段时,一家茶楼外电线杆上拴着的一条宠物犬,引起了舒某的注意。见夜深人静四周无人,舒某临时起意,产生了盗走这条宠物犬的念头。随后他将车停在路边,解开犬绳,将牟某所有的宠物犬唤上出租车后盗走,牟某四处寻找无果后报案。
几个月后,民警电话通知舒某到案,舒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舒某退赔了牟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后经鉴定,被盗宠物犬价值3500元。
涪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舒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临时起意犯罪、案发后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遂依法从轻判处舒某罚金4000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兰军记者袁媛)昨(18)日,记者采访了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对个人申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1、申报对象有哪些?答:本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参保职工。2、申领...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