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曾被判刑七次拘留三次男子不思悔改再次获刑

绵阳晚报 2017-11-17 07:32 大字

本报讯(王丽冰周兰兰特约记者黄志富)顾某某多次被判刑仍屡教不改,今年8月再次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日前,顾某某被涪城法院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退赔被害人王某某经济损失1904元。

顾某某是绵阳城区人,从18岁开始盗窃,曾七次被判刑,三次被行政拘留。

2017年7月29日下午5时许,顾某某在绵阳城区长虹大道中段某小区电动车停放点,盗走王某某价值1904元的电动自行车1辆,后销赃获款400元。8月3日上午10时许,某小区保安在小区内将再次踩点准备行窃的顾某某挡获。

顾某某到案同日接受尿液检测为阳性,为吸毒人员。

近日,涪城法院审理认为,顾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推荐

元方调研联系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时要求 精心组织聚力攻坚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本报讯(记者黄小芹)昨(16)日,市委常委、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元方带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定点联系的4个重点项目现场,调研项目...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