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 依法被判刑十年
本报讯(程湖辉周兰兰特约记者黄志富)近日,涪城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6年12月14日上午11时许,33岁的文某某在绵阳城区滨江路某楼间的平台上,以100元卖给荣某(化名)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0.7971克。随后,公安机关对文某某位于该处四楼住家的卧室进行搜查,从卧室抽屉内搜出一装有甲基苯丙胺25.882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3606克的黑色男士手提包一个,当场扣押、封存,并将文某某挡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文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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