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杂谈为老当自尊
□刘大军(绵阳)
近年来,不断从媒体上浏览到老年人触犯社会规则、挑战公序良俗的负面信息。最早的案例是被救扶的老人赖上施救者,以至于催生在大街通衢“碰瓷”这个行业,好在城市普及了监控探头,断了“碰瓷”者的财路。这几年广场舞大妈大爷抢公共场地抢占交通要道、噪声扰民引发社会矛盾的新闻多起来了,今年6月青岛的暴走团老人无视交通法规,长期侵占快车道暴走健身的任性之举。前不久,洛阳王城公园的广场舞大妈大爷抢占灯光球场和打篮球的青年发生肢体冲突。而日前往飞机发动机里撒硬币“祈福”的老太做得更离谱了,她的无知和率性,硬是闹出了一个公共安全事件,致使航班延误五六个小时。
于是,就有媒体和学者发出喟叹:这些老年人怎么啦?如此“老不熄火”想干什么?
这些质疑很绝对,也很片面。是以个别的、偶然的、突发的社会事件概括普遍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矛盾,是以偏概全的常识性误判。以年龄段来划分社会成员的处世态度、品德操守、行为举止是不科学的。一般而言,老年人饱经社会和人世的历练,谙熟人生的规则,有比较正确的生活和处世态度。平平静静地安享晚年,是多数老年朋友的行为准则。他们在修身立德、爱国爱家、节俭奉亲等方面都是给后代做出了表率的。
中国进入老龄社会后,国家把尊老、敬老、爱老,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作为社会秩序建设的的重要内容,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社会风尚等方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尽管如此,为什么会有“老年人霸道”、“老年人耍横”、“老年人任性”的汹涌舆论呢?这就需要从历史文化、社会心理等几个方面加以考量。
当今“逾矩”的一些老人,或许曾是政治运动的积极分子,曾经在“阶级斗争”第一线冲冲杀杀,砸烂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的思想行为在灵魂深处根深蒂固。他们并未在思想解放、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经受洗礼,更未与时俱进地修正人生的坐标,调整生活态度和处世方式,而是沉浸在“时代宠儿”“天之骄子”的幻梦中,稍不称心如意就固态复萌,拿出当年的脾气,挑战社会秩序,挑战公民道德。
当今“逾矩”的某些老人,都是吮吸公有制稀薄的“奶汁”长大的,吃惯了“大锅饭”,享受到了平均主义的诸多好处。在他们眼里,一切资源都该姓“公”,既然姓“公”,他就应该无条件地享有无偿地占有。一些下岗、退休人员,农村进城收入低的人员,因待遇和他人存在差距,面对物价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子孙教育费高扬的生存环境,逆反心理蔓延滋长,罔顾法规,占据曾经属于“自己有份”的资源的行为,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就做得理直气壮了。
当今“逾矩”的个别老人,曾经掌握过资源分配的权力,有过辉煌的岁月。他们对大权旁落很不甘心,倒把“老有所为”“发挥余热”记得滚瓜烂熟,时不时以自己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匡正日益变化的社会现实,总爱对大政方针、社会发展指手画脚,对自己的社会待遇斤斤计较,一不合意就牢骚满腹、怨气连天,有的甚至闹出有违社会安定和谐、引发公众议论纷纭的动静来。
不管从统计学角度计算,或是抽样调查,“逾矩”的老人所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微乎其微。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无视问题的客观存在,因为用道德标高和人生楷模来要求老年是文明社会的共同愿望。当今社会,我们既不能“宠坏孩子”,也不能“宠坏老人”。在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里,老年人应该自尊自重自爱,最起码的要求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遵守社会秩序的模范、文明礼貌的模范、传承优良家风的模范,至于其他的要求就别太多了。俗话说“人到老年万事休”,余生也短,老年朋友们,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吧!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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