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群众255人,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 绵阳警方破获首例涉网经济犯罪案
利用互联网搭建平台,打着“现货”交易的幌子诈骗钱财,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还是被警方查获。日前,市公安局游仙分局破获全市首例涉网现货交易诈骗案,查证涉案受害群众255人,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杨洲曾刚本报记者文宇
首例网络诈骗犯罪案侦工作疑云重重
2016年3月,受害人俞某某到市公安局游仙分局报案称,2015年7月,其在兆氏(厦门)资产管理公司投资500万元参与现货交易,仅一个月便亏损100余万元。
该案件引起了警方重视,在侦办过程中,侦查员发现该类犯罪案件打击难,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通常以网络社交软件与受害人联系,所有交易行为均通过网络实施,电子证据极易灭失,调查取证难度极大,全国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此类案件的案例并不多见。案件究竟系投资理财类纠纷还是经济犯罪?究竟系非法经营还是诈骗犯罪?案件应当如何定性?
没有模式经验可循边查边学摸透门道
专案组在没有类似案件侦办模式和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迎难而上,边查边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判,初步掌握了现货类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法,即由一家公司在互联网上搭建合法的现货交易平台,公司下属各会员单位发展客户参与现货交易。公司在客户参与交易的过程中隐瞒交易性质,所谓的“现货”交易实为期货交易,并利诱客户在公司“理财顾问”的指导下进行反向交易,从中骗取客户亏损资金。
摸透案件门道后,市公安局游仙分局经侦大队牵头,抽调精干警力制定侦查方案。为精准有效地实施打击,专案组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商,为后续的案侦工作和诉讼程序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摸排布控捣毁团伙
2017年7月17日,专案组在福州警方的配合下将张某某、叶某某、卓某某等人抓获归案,收缴作案用手机14部,电脑63台。并以报案人俞某某受骗这条线索为切入点层层深挖,逐步查明该公司涉及浙江、江苏、福建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5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叶某某、卓某某合伙成立兆氏(厦门)资产管理公司,在成为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单位后,利用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搭建的“现货”交易平台,通过网络和电话骗取客户牟取暴利。截至案发,兆氏公司骗取客户亏损资金、手续费合计2200余万元,涉及受害群众255人。
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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