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杀鸟案”180余名师生观看庭审直播

绵阳晚报 2020-12-17 10:00 大字

本报讯(姜琴记者陈元松)日前,江油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陈某非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案,并当庭宣判。江油市胜利街小学、诗城小学180余名师生,通过“庭审直播”在线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为猎取野味,邀请其父陪同,在江油永胜镇辖区内驾车打猎,先后用气枪猎杀一只环颈雉(俗称“野鸡”),一只斑头鸺鹠(俗称“猫头鹰”)。环颈雉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斑头鸺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陈某在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前提下,使用气枪猎杀两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于犯罪行为。

在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对江油良好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恳求法院宽大处理。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爱护鸟类,维护江油的生态环境。

江油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赔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15300元,没收全部犯罪工具。并责令被告人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江油法院邀请江油市胜利街小学、诗城小学180余名师生,通过法院庭审直播在教室、小礼堂在线旁听。庭审中,审判人员结合本案向被告人及在线旁听的师生进行了法庭教育,倡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动物界和谐相处,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这片净土。

“处罚被告人的真正目的,是让我们和动物世界和平共处。”胜利街小学四年级4班同学胡沁岚说,如果鸟儿被大肆捕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会失去生态平衡,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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