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元钱拍卖坏手机结局让人想不到……
一部已经无法正常开启的手机,以2元的价格开始竞拍,每次加价幅度只要1分钱……你以为这是开玩笑?那就错了。这是涪城区人民法院近日正儿八经开展的一次司法拍卖。出人意料的是,这次拍卖竟然创下了10621次竞价,6927次延时的拍卖记录,最终以1372.14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高达686%。
■魏群何香锐记者邓勇
涪城法院
长期以来,“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为了全面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到位率,力争实现当事人诉讼权益最大化,绵阳市各级法院也是纷纷出妙招,亮妙剑。10日,涪城法院执行局就抱着只要有一线希望,也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大化的韧劲,将一款开不了机的vivoX27手机,以起拍价2元的价格在阿里拍卖平台挂网拍卖,本以为无人问津,但结果出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剧情——
采访中,记者在相关网页上看见了这样的拍卖信息:手机市场价为2元,参与拍卖保证金为0.3元,加价幅度为每次0.01元,竞价周期1天,延时周期5分钟……这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在“闹着玩”,可网页上相关数据却显示,这场拍卖吸引了400人报名,695人设置了提醒,20413次围观。
最终,在经过10621次竞价,历时9个多小时6927次延时后,这部起价2元的手机,最终以1372.14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高达686%。
这一出人意料的结果,使涪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大受鼓舞。4月12日,该局同样以2元起拍价公开拍卖一部苹果手机,最终以2268次竞价,479%溢价率完成最终交易。同时拍卖的另外一部黑色vivo手机,则以851次竞价,121%的溢价率完成最终交易。
据了解,近日,涪城法院还将陆续公开拍卖一批2元手机,这也让很多案件申请人纷纷调侃“法官,你们这是要开两元店吧……”对此,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开两元店肯定是假的,但为当事人争取更大合法利益是真的。“起拍价再低,也阻挡不了我们执行法官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脚步。”法官表示。
江油法院
债主“火气旺”,因为讨要不到工程款竟大打出手,结果因故意伤害罪锒铛入狱。日前,记者从江油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华因打伤债务人浦某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半年。他的冲动行为也给人们留下警示:债主再有理,讨债也必须合法。
■兰有斌记者陈元松
工程款没讨到,包工头暴力伤人获刑
张某华生于1981年,江油市中坝镇人,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前两年,张某华作为包工头,曾带人从江油人浦某明处承揽土建工程项目,双方因工程款拖欠一直纠纷不断。2018年10月中旬,张某华手下民工杨某找到他,要求结算工程款。张某华无奈之下,只好带杨某一起去找浦某明,要求尽快结账,但浦某明以“正在催账”为由,承诺延期一次性给他们结清工程款。
2019年1月17日,张某华再次打通浦某明电话催账。最终,双方约定19日下午在江油城区
某茶楼见面商谈工程款结算事宜。当天下午3时,张某华准时来到茶楼,看见浦某明与江油某企业的出纳胥某某在一起喝茶。张某华等了一阵不耐烦了,遂与浦某明发生争执。两人很快发生冲突,最终张某华抓起茶杯朝浦某明砸去,浦某明忍痛往茶楼外跑,张某华在后面穷追不舍……警方很快赶赴现场介入调查,浦某明后经鉴定:头皮裂创、颅内出血、左眶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去年9月20日,张某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本案系因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张某华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收到判决书后,张某华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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