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房者被加价4% 江油市住建局:暂停碧桂园·绵州府项目网上签约,待整改后恢复
□本报记者陈荣文/图
4月26日,江油“碧桂园·绵州府”业主李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去年2月以来,由江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江油‘碧桂园·绵州府’楼盘,以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长、贷款利率比商贷低为由,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业主,加收房屋总价4%的费用,致使55户业主多交200余万元。去年6月,经业主举报,江油市住建局查实后,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时至今日,‘碧桂园·绵州府’却对解决问题一拖再拖。”
“碧桂园是全国知名房产品牌,当时他们说公积金贷款房价要比商业贷款高4%,我们信以为真,后来才晓得这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李先生拿出开盘之初开发商选房“重要通知”(如图),第六条是:“本次房源可接受公积金贷款,但房屋总价比商贷高4%。”李先生说,目前微信联系到同样情况的共55户,买房面积从99-142平方米不等,每户被加收2万余元到4万余元不等。
“‘碧桂园·绵州府’面对江油市住建局限期整改的责令置若罔闻,态度傲慢。项目负责人陈总曾经作出的全额退还2018年4月3日之后对公积金贷款购房业主多收4%的承诺,最后也成为一句空话。”业主张先生反映,销售部经理以“陈总说话不算数”为由,否定了陈总之前做出全额退款承诺,表示“可以补偿业主7年物业费”,在业主拒绝该补偿方案。
就业主反映的问题,26日,记者采访了“碧桂园·绵州府”销售主管任岩。任岩说:“我作为基层员工,无权接受采访,我们之间只是一种交流。”对于此次公积金贷款加价一事涉及多少业主和金额,任岩说:“大概有四五十户,业主在网上反映的金额应该是准确的。”
4月8日,江油市住建局向江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关于暂停碧桂园·绵州府网上签约的通知》,通知说,2018年3月28日,该局发现碧桂园·绵州府未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立即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6月15日,该局再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多次组织开发商和业主协调,均未达成一致。今年4月4日,业主和开发商第五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鉴于碧桂园·绵州府“采取减少价格折扣的方式限制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其“积极协调解决好此事,并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直至解决好一期公积金贷款购房者问题。”
如何处理与55户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关于“4%”的争议?任岩介绍:“项目领导和业主正在协商处理,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第三方参加,每次都有会议纪要。最近几天应该就有结果。我们会把协商结果通报给政府职能部门。稍后有专人对接采访和介绍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碧桂园·绵州府未有人与记者联系。
律师说法
变相“提价”涉嫌违规应予整改纠正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本案中开发商的行为明显涉嫌违反前述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多支付总房款4%的合同条款,属于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购房人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开发商变更该合同条款、退还费用。江油市住建局采取对案涉房地产项目的房屋销售暂停网签备案,并责令开发商整改是合法的。开发商应按照要求认真整改,积极纠正违规行为,争取尽早恢复网签,避免造成其他更大损失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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