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居保转职保”飞的回乡却办不了
本报讯(记者陈元松)“说得好好的,居保可以转职保,现在又突然说不转了,究竟咋回事?”日前,一位在北京务工的江油籍民工刘女士来电反映:她今年52岁,家住江油北部山区,在北京打工10多年了。前不久,欣闻家乡可以办理“居保转职保”,心想现在筹钱办理后,晚年也像退休工人有了养老金,不仅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还能减轻子女负担。刘女士专门打电话到江油社保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城乡居民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居保转职保”。于是,她从北京坐飞机赶回江油市社保局排号,好不容易取得预约号,没想到又突然传出消息:从8月4日起社保政策有变动,“居保转职保”不能转了。
据了解,“居保转职保”也就是城镇和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是国家近几年来推出的一项惠及城乡普通居民的民心工程。江油“居保转职保”业务从2015年开始办理,第一年办理人数在3500人左右,之后每年增幅10%左右;而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3000人左右。由于江油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群众社会养老保险观念不断增强,申办“居保转职保”人群越来越多,导致办理工作量不断加大。江油市社保局从今年初推出取号预约、跨月办理的工作方式,以确保这项业务办理有序推进,也避免申办群众在大厅长时间排队等候和往返跑空路。
“‘居保转职保\’业务也不是不能办理了,只是省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对这项业务的办理进行了调整,希望广大城乡居民给予理解配合。”江油市社保局局长钟伟告诉记者,今年8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调整规范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调整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即“居保转职保”)时有关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规定,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下线。于是,江油市社保局从8月6日遵照“通知”精神,正式停止按以前政策办理的“居保转职保”业务。之前已经取号等待办理“居保转职保”的有3000余人。
那么,新旧政策关于“居保转职保”究竟有哪些变动呢?在“通知”出台之前的政策中,城乡居民可自愿按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补缴之后,再逐年正常缴费,至少缴满15年。如果参保人员是已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女性,转移后逐年足额缴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标准按本人申请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执行。而这次“通知”明确规定:城乡居民之前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只能办理“居保转职保”当年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另外,“通知”也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安置政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作出了相应调整。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是采取自愿选择职保或居保进行逐年缴费(养老保险补偿费报销),并发放生活补贴的方式进行社保安置;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50%、55%和60%。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油市社保局正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后的“居保转职保”业务办理工作,希望得到有意愿的城乡居民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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