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购物当幌子趁人不备偷财物

绵阳晚报 2018-07-23 10:32 大字

以“应聘”“购物”为幌子,接连盗窃2辆电瓶车、1部手机,并用盗获手机的支付宝自动支付功能大肆消费……目前,犯盗窃罪的江油小伙吴某虽然6个月的有期徒刑已届满,但为期1年的缓刑考察期仍未结束。

■兰有斌记者陈元松

2017年12月29日12时许,江油市三合镇羊河村某公司员工杨某下班时,到公司车棚取车回家,却发现自己那辆枣红色倍特牌电动车不翼而飞了。他急忙打电话报警,并调取公司监控视频,发现当天早上8时许,一名身穿白色羽绒服、深色裤子、白色旅游鞋、戴眼镜,年龄在20岁左右的男子貌似闲逛,却趁无人之机偷走了他的电瓶车。后经警方侦查,锁定盗窃嫌疑人为吴某。

吴某生于1997年,江油市龙凤镇农民,初中文化。吴某盗窃杨某的电瓶车得手后,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又在今年1月3日10时许,到三合镇双流村江油某商贸有限公司“应聘”,面试后“顺手牵羊”将该公司员工吴某梅停放于院内的一辆黄色电动车盗走。后被吴某梅发觉,立即通过他应聘时留下的联系电话讨要。吴某不得不将车子丢弃于江油市三合镇双流路19号处,并打电话让吴某梅去取。后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1260元。

今年1月12日12时许,吴某进入江油市龙凤镇龙兴街某电脑店,以“挑选电脑”为幌子,趁店员钟某招呼顾客忙碌之机,将一部白色vivo手机盗走。随后,吴某发现该手机支付宝开通了自动支付功能,便使用该手机先后在附近两家副食店分别支付400元、420元,共购得中华牌香烟两条。当该手机支付宝余额用完后,贪得无厌的吴某竟又想到透支支付宝“花呗”信用额度付款购物,于是前往龙凤镇某通讯门店透支1元钱测试,所幸对方收款功能不支持,才避免了受害人钟某的更大损失。

钟某发觉自己的手机被盗后及时报警,当地干警迅速出击,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为钟某追回被盗手机。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675元。案发后,杨某失窃的枣红色倍特牌电动车被警方追回,经鉴定价值624元。

今年2月8日,江油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江油市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吴某系初犯,案发后其亲属已代其退赔被害人钟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书面谅解,酌定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一审宣判后,吴某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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