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实习司机”领刑两年半

四川法制报 2018-07-06 01:13 大字

本报讯(兰有斌李旭)90后小伙学开车未满实习期,大清早撞死人还逃逸。日前,江油市法院就半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唐某曾于2016年9月18日考取驾照,在2017年9月10日案发当时仍未满1年的实习期。当天早上5时许,唐某从家中出发,驾驶自己的川B32×××红色轿车载送亲戚去重华镇。6时许,唐某在独自驾车返回,途经重华镇东郊双河村一组路段时,处置不当将当地一名早起散步的47岁妇女王某撞飞。一想到自己驾照还没满实习期,唐某吓傻了,迅速加大油门驾车逃离现场。受害者王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上午11时许,在办案交警的劝导下,唐某主动来到江油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案发后,唐某又向被害人的亲属给予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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