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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不便 “老赖”主动要求和解

四川法制报 2018-01-09 03:20 大字

近日,被执行人周某因出行不便主动来到江油市法院,要求执行法官联系案件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计划。

2008年,林某某向江油市法院起诉周某,请求法院判令周某偿还购买鸭肠、鸭舌等货物的欠款15829元。因周某下落不明,法院向周某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周某偿还林某某货款15829元。但周某把判决书视同儿戏,不予理睬。判决生效后,林某某于2011年向江油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周某无财产,该案终结执行程序,周某也一直未偿还林某某货款。2017年7月20日,林某某向江油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周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查询并冻结了周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某的信用受到限制,出行也受到限制。迫于无奈,周某于2017年11月22日主动到江油市法院,要求与林某某和解。经双方协商,法院将扣划周某部分银行存款支付给林某某,对剩余的欠款,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周某于今年2月12日前付清。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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