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已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425件,已办结305件—— 企业排污不规范 停产整改并搬迁
□本报记者黄小芹
截至昨(6)日,绵阳市已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共425件,反映693个环境问题,涉及水污染的205个,是目前反映问题中最多的一项。绵阳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快查快改。目前,已办结并上报305件。
养猪场影响水库水质停养拆场清理沟渠
经查,江油市义新镇新堰村4组养猪场业主杨宗群是新堰村4组群众,养猪场实际位于新堰村1组,属于适养区。因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量不匹配,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沼液池存在渗漏情况。现场未发现排污口,虽无粪污直排进入水库水体,但存在沼液池渗漏,导致粪污流进水沟,进而汇入新埝河水库。8月30日,江油市环保局对靠近养殖场一侧的水库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水质总体达到劣V类。
8月30日,该养殖场业主自愿申请停养,并与义新镇政府签订《养殖场停养承诺书》。业主已出售和转移场内所有生猪,拆除全部养殖设施,抽取沼液灌溉附近果园,对沼液池、沼气池进行填埋,并对周边污染的沟渠进行清理。同时,加强水库水质管理,用生物制剂改善水质,确保年底达到农灌标准。江油市农牧局纪检组对义新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杨鸿进行提醒谈话;义新镇政府对业主杨宗群进行约谈。
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6万元关停搬迁
群众反映,涪城区西山南路10号院内一家桶装水生产店,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空压机噪声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的桶装水生产店为成都可林娜水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纯净水。灌装环节启动空气压缩机产生噪声;未建设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均通过厂区外排水沟进入平政河截污干管,纳入城市污水系统统一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经走访询问,该公司已于8月11日全面停止生产。公司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依据现场调查情况,涪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排放废水,并立案调查,送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区食药工质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行为。对该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以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鉴于该公司检查时已停止生产,并承诺限期关停搬迁,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涪城区环保局已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该公司。
根据企业提出的自行关停报告,该企业将在9月30日前完成关停搬迁,在关停搬迁期间不得恢复生产。8月31日进行突击检查时,公司已停产,并用封条对刷桶机、制水过滤器、桶装生产线等设备进行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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