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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事记

绵阳日报 2017-08-08 08:02 大字

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绵阳市始终将“引导规范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为农业重点工作来抓。

1.2007年成立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

2.2007年至2010年,绵阳市农民合作社主管部门是市供销社。

3.2009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57号),首次评选了涪城区关帝土鸡专业合作社、游仙区联兴生猪专业合作社等7家市级示范社。

4.2010年5月,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绵委办发[2012]10号)。

5.2011年3月,农业、畜牧、农机三局合并成立了市农业局,农民合作社管理职能划归市农业局。

6.2011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以绵府办函[2011]124号文发出《关于调整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7.2011年,涪城区莲花池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个合作社被首批列为国家级示范社(农办经(2011)24号)。

8.2012年12月,江油市弘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成立江油市蜀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金1560.20万元,属于综合服务经营型联合社,成为绵阳市首家联合社。

9.2014年12月,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银监会绵阳监管分局等联合制订了《绵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于2015年1月起执行。

10.2014年三台县潼川镇大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3家农民合作社被农业部等九部委联合命名为国家级示范社(农经发[2014]10号)。

11.2015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绵委办发[2015]4号)。

12.2015年7至11月开展首次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国家级示范社全部合格;绵阳市2008—2013年度共有69个省级示范社参加监测,64个为合格,5个合作社监测审定为不合格;市级示范社共监测93个,6个监测审定为不合格。

13.2015年绵阳市市级示范社突破100家,达到117家。

14.2016年绵阳市省级示范社突破100家,达到114家。

15.2016年盐亭县富驿辣椒专业合作社、江油市远惠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等九部委联合命名为国家级示范社(农经发[2016]16号),至此,绵阳市国家级示范社达到29家。

(任春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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