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之力用好用活救助补助资金
□余志勇(北川)
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期间完善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截至3月底,已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4月11日《人民日报》)
毋庸置疑,给困难群众发放一定数量的救助补助资金,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困难群众兜住民生底线,用关爱的大伞为他们遮风挡雨,让社会救助与困难群众一路温暖同行。有助于避免陷入贫困的人在贫困中越陷越深,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进而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此举,着实值得一赞。但笔者以为,用好用活救助补助资金还需用好监督之力,让每一个该救助的人都能够得到救助,坚守网底不破,坚决兑现承诺。
一直以来,说到惠民资金的使用,总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偏差。在国家层面已然对民生资金使用有着日臻完善的程序,日益严格的条件,但担负执行和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却成了一个关键变量。个别部门和个人,在执行上不能秉公守法、正道直行,而是怀着“能骗一笔是一笔,能咬一口是一口”的心态损公肥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资金的使用因监管缺位而走样。织牢民生资金监督“笼子”,做好民生监督特别是民生资金监督,无疑是一道必答题。
管好用好救助补助资金,关系着政府公信力和全民福祉,关系着社会发展进步,丝毫马虎不得。而在破解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上,得因地制宜、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诚然,在一些地方、部门由于“人情”困局、办案力量不足、审批人员少、宣传不到位等原因,既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更没能让国家相关的惠民政策传递到每一位受惠者。再加上有的地方地处偏僻,乡、村一级的很多工作要依靠村两委带头人或是乡镇负责人,以至衍生更多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必须明确和强化事前监管、事中审计、事后回访的完整监管体系,从内部筑牢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切实发挥好保民生、“兜底线”的作用;向更加科学化、公开化的方向迈进,提高透明度,在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中探索出新的有效路径;完善问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让那些中饱私囊、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人得不偿失;对当地群众的生活状况要有基本了解,完善好救助体系,着力消除“盲点”;加强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做到清晰、准确、动态化管理,不让困难群众被社会遗忘。
再看疫情期间完善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只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民生资金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定能从源头上杜绝一些监守者自我“操控”的可能性,有效保障民生资金的安全。这样,民生资金才会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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