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骗40元,他买4800元假币行骗…… 警方提醒:保护好个人信息,防范多发性经济犯罪
本报讯(李远梅何涛记者苏东华)男子杨某每月收入上万元,仅因自己收到过40元的假币,便花1100元在网上买了4800元假币行骗,最终被警方抓获。昨(14)日,记者从北川公安机关获悉,杨某已被提起诉讼。
去年12月,北川警方经侦部门在设卡检查中,发现男子杨某的车辆后备厢中有几张疑似假币,迅速立案侦查。
据杨某供认,他经营小生意,每月收入近万元,经济上没有困难。只因为在做生意时收到了两次20元的假币,觉得气不过,便萌生拿假钱去骗别人的念头。
去年9月起,杨某便在网上联系卖假币人员。同年11月,杨某以1100元购买到4800元20元面额的假币后,偶尔在绵阳、花荄、北川的一些小超市、小饭馆等处消费,使用了640元。“从不在自己的奶茶店给顾客找零假钱,那样会坏了店铺名声。”杨某说。
记者了解到,12月5日,北川警方对杨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对其依法取保候审。
今(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居民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五大骗术,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确保财产安全。同时强化理性投资意识,掌握有关投资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家相关的宏观政策,了解投资市场的存在风险,懂得保护自身权益,做一个合格的投资者。对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支招
小心这五大骗术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五大骗术,切勿上当受骗。”警方提醒,“高收益”理财型,犯罪分子以高利率或者高回报为诱饵,采取虚假承诺方式骗取钱财。“概念化”炒作型,偷换概念,编造一些貌似合法的专业经济术语进行犯罪。“公益”筹资型,有谎称招收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的筹建行政机关类;以捐助爱心款、发展爱心大使等为名的支持公益事业类;宣称增设公益性建设项目,先行收取材料费、初装费的生活设施类;借助通讯手段,假以银行卡欠款、手机欠费、亲人住院交费、诉讼强制扣划等名义进行电信诈骗类等。
“招牌式”引资型,借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招牌,假以政策倾向、扶持发展的方式,利用地方政府或者企业急于招商引资的心理,实施经济犯罪;“特殊关系”幌子型。犯罪分子谎称具有特殊身份,掌握特殊关系,拥有特殊渠道,能为受害人解决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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