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暴力袭警男子获刑6个月
本报讯(余海婷王海川记者胥江)“我对自己酒后咬伤警察的行为很后悔,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3月27日上午,北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暴力袭警的刑事案件,何某因酒后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被告席上,何某哽咽地表示忏悔。
2018年11月20日晚,北川小坝乡的何某醉酒后,在永昌镇某小区敲打一楼住户的门窗,并扬言威胁,受到惊吓的房主报了警。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董某某带着3名辅警赶到现场,见何某躺在地上没有反应,随即拨打了120急救。民警和医生在对其呼唤和询问过程中,何某苏醒过来,指着民警辱骂、吼叫,并用拳头对搀扶他的民辅警进行袭击。因为何某行为过激,民警决定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控制措施,在此过程中何某激烈反抗,并采取抓扯、踢拽、撕咬等暴力手段抗拒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董某某受轻微伤。
何某酒后暴力袭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性质恶劣,情节较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从立案侦查以来,何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在法庭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法院酌情处理,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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