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滥伐林木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四川法制报 2021-12-16 00:50 大字

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一些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滥伐林木,危害生态环境,最后换来法律严惩。近日,绵阳市安州区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吕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67年出生的男子吕某是安州区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底,吕某购买陈某某位于安州区花荄镇某村小地名“金子沟”林地内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进行采伐,并将采伐的林木卖至木材加工厂。2019年12月初,吕某又购买卿某某位于上述同一林地内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进行采伐,在装运时被当场挡获。经鉴定,被告人吕某累计无证采伐马尾松124株、湿地松32株、杂树35株,蓄积共17.566立方米,材积共11.1401立方米。

被告人吕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并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700元。 陈超 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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