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被罚赔放鱼苗1525公斤
禁渔期以电鱼方式,3次非法捕捞河流内的野生鱼59.5公斤。16日上午,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区法院的组织下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3名被告人达成和解,3名被告人按照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部门对此案作出的《生态修复方案》,承担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责任,赔放鱼苗1525公斤。案情禁渔期内非法捕鱼
今年5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某、钟某某、蒋某某3人,携带橡皮艇、“逆变器”装置、“推进器”等工具在涪江河江油市青莲镇诗仙村河段,以电鱼方式捕捞鲫鱼等野生鱼类15公斤。5月30日晚,3人在上述河段以同样方式捕捞鲫鱼等野生鱼类1.5公斤。6月22日晚,被告人刘某某、钟某某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龙兴村安昌河河道内,以电鱼方式捕捞鲫鱼等野生鱼类43公斤。
9月27日,安州区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3名被告人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部门针对此案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承担各自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连带责任,赔放鱼苗1525公斤。安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本案3被告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行为不但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使渔业资源受到破坏,造成流域生态安全隐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名被告人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现场投放鱼苗1525公斤“电鱼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失,我们一定吸取教训不再电鱼了,今后和大家一起好好保护渔业资源,遵守禁渔期规定。”16日下午,安州区检察院组织3名被告人,在安昌河方碑大桥段下游,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工作,并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准鱼苗品种及数量。3名被告人向安昌河投放鲤鱼、鲫鱼、鲢鱼等鱼苗共计1525公斤。
安州区检察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还鱼入江,以鱼补渔,用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
梁鹏仓 宋萱 赵银熙
新闻推荐
90岁的赖柏富是安州区秀水镇一名普通的剃头匠,经营着一家老式的理发店。1951年3月,赖柏富走上朝鲜战场,和战友们一起奋勇杀...
安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州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