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现场会上 暴力抗法男子公开道歉
“我错了,真的对不起。”近日,安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法治教育现场会”,在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兴仁乡等部门的共同见证下,男子蒋某志通过媒体公开向当事民警道歉,对自己此前的暴力抗法行为深感后悔。
■张权记者邓勇
6月19日8时许,安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花荄中队民警、辅警共7人,在片区罗胜路设卡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蒋某志在右眼失明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上路。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蒋某志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但蒋某志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在辅警准备将车推走时,蒋某志冲到车前,抱住车头不准警察推走,并用自己的头部撞击车辆。在民警上前阻止蒋某志的自伤行为时,蒋某志将1名民警左手手指咬伤、1名辅警右手前臂咬伤。
7月31日,安州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鉴于蒋某志能深刻认识到错误,真诚愿意悔改,同时考虑到其为贫困户,且眼睛一级伤残,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蒋某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既严厉打击妨害公务犯罪行为,又彰显刑法教育和挽救的法律功能,传递司法温情。随后,蒋某志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公安民警依法出警处理警情,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公务行为,也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暴力妨害和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安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法治教育现场会”,能让群众更好地感知法律、敬畏法律、形成维护司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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