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交通事故 骗保10万元

四川法制报 2018-09-07 01:11 大字

绵阳检察机关以保险诈骗罪对3名涉案人提起公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虚构事实,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0余万元。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此案审查后,以保险诈骗罪对3名涉案人提起公诉。

施工意外摔伤 共谋骗保理赔

2017年8月10日,沈某某邀约绵阳城区某汽车修理厂负责人王某、员工赵某等人到安州区千佛镇千佛村老家,帮忙修建钢架棚。8月12日早上8点左右,在修钢架棚过程中,高空作业的赵某因意外从3米多高的钢架棚上摔落到地面,造成左脚踝受伤、肿胀。

沈某某和王某两人驾车将受伤的赵某送往医院治疗。途中,沈某某获悉汽修厂王某给员工赵某购买有100元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在1万元以内,认为可能不够支付赵某的医疗费用。于是,沈某某便提出用自己已购买保险的车辆,伪造成车辆交通事故现场,让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用,王某、赵某一拍即合,均表示同意。

3人达成一致意见后,于当日上午10点左右,由沈某某驾车搭乘王某、赵某来到绵阳城区绵吴路垃圾场附近路段,选好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合适位置,并统一口径:“沈某某开车不小心撞向路边行走的赵某,赵某下意识躲避车辆,跳下路边的排水沟里,导致摔伤”。

“东窗事发”被公诉

沈某某、王某两人将赵某扶下车,安顿在路边沟内,共同伪造好车辆交通事故现场。“现场”伪造就绪后,沈某某便拨打了110、120和人保公司“95518”报案电话,分别进行了报警和保险报案。在交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后开展的现场查勘、调查过程中,沈某某、赵某两人均按事先编造的“事故”进行陈述,欺骗出警民警和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工作人员。保险公司经过理赔程序,共计向赵某、沈某某支付人身伤害、车辆损伤等理赔款10余万元。

沈某某等3人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理赔,东窗事发被人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先后将沈某某、赵某抓获归案,在电话通知王某到案后,赵某、沈某某向保险公司退还了全部理赔款,并取得了保险公司的谅解。

涪城区检察院公诉机关审查认为,沈某某、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设计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虚构道路交通事故事实,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达10余万元,3人的行为已构成了保险诈骗罪。目前,沈某某、赵某、王某3名涉案人员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张明赵银熙

新闻推荐

绵阳市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演练

参与演练的医疗保障人员集结完毕本报讯(李静凡记者刘晓东实习生周雪文/图)28日-29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应急车辆6台、应急队...

安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安州区,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