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牛肉粒” 明码标价还得明码标量
4日下午,网友“博博的主场08376”在微博上爆料,当天她和朋友两个人在长春市一家餐馆就餐,买单时发现只有12个牛肉粒的红葱头安州雪花竟然售价268元,折合下来每个牛肉粒要25元钱。商家回应有明码标价,为让顾客心理平衡已打折。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介绍商家只要标注明示价格了,就不存在问题。(1月6日《新文化报》)
餐饮行业属于市场充分竞争领域,消费者有足够的选择权,实行的是经营者自主定价机制。这意味着只要餐馆的饭菜价格明码标价,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就算饭菜价格比较高,也不存在问题。按照这个逻辑,“天价牛肉粒”明码标价是268元,这确实不能算是宰客行为。
但是,“天价牛肉粒”没有问题,只是看上去没有问题,并不是真的如商家和当地消费者协会所言没有问题。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角度说,“天价牛肉粒”仅仅明码标价明显远远不够,这属于不完整的明码标价。
《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换言之,明码标价不只是标明价格就可以,还包括计价单位、规格、等级等。在这起纠纷中,“天价牛肉粒”只是标明了价格,并没有清晰标明具体分量,这才导致消费者误以为268元的牛肉粒是一大盘牛肉粒,而不是只有区区12个牛肉粒。可以说,明码标价的“天价牛肉粒”,如同前几年的“青岛大虾”,在计价单位上,顾客与餐饮的认知完全不一样。
实际上,餐饮行业频频引发餐馆经营者与顾客之间的纠纷,归根结底不是饭菜标价太高,而是饭菜分量不清晰。在现实生活中,饭菜分量的计量单位往往是没有具体可以量化标准的份、碗(还分为海碗、大碗、小碗)、盘、碟等,具体有多少量完全看餐馆经营者、厨师自己定。这就很容易导致饭菜价格与分量不匹配,让人觉得过于昂贵,性价比太低,很不实惠,进而引起纠纷。
可见,不管是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是餐馆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明白、放心的消费环境。餐饮行业除了明码标价之外,还应当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明码标量等内容,如同方便面外包装上的计量方式,要完整地做到明码标价,操作起来也不难。比如,餐馆饭菜分量的计量单位改为可以直接量化、衡量的斤、量、克、个、只等单位,而不再使用模棱两可的碗、盘、碟等单位。即便是不好量化,要继续使用碗、盘、碟等计量单位,餐馆应当配套饭菜的真实图片作为参考,方便消费者挑选。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即使是不同的厨师做菜,但同一道菜做出来的分量能保持基本一致。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郭若雪“干一行爱一行,做一个有爱有担当的人”是她一以贯之的人生信条。从安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到农工党绵阳市安州区支部主委,再到市人大代表,游晓菊的身份一次次改变,却没有改变那颗医者...
安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安州区,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