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举措 搭建国企阳光采购平台

眉山日报 2021-12-23 07:16 大字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侨)近年来,仁寿县深入落实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要求,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和手段,率先在全省县(区)属国企中启动采购改革工作。2019年3月建成县属国企线上集中采购平台以来,平台累计成交项目716个,企业采购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国资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有效防范了廉洁风险,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强化顶层推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平台建设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推进困难问题。成立由县国资金融局为牵头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县属重点国企为成员的平台建设小组,先后赴先进地区及企业考察学习调研,制订具体建设方案,仅6个月就完成平台调研、设计、上线、投用全过程工作。

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方式和程序、供应商库管理、质疑投诉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并明确工程100万元以上、货物50万元以上、服务20万元以上采购一律纳入采购平台进行公开采购,特殊情况不宜在采购平台公开采购的,须按程序报批。

突出功能实效。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拥有线上发布信息、线上跟踪问效等功能服务,国有企业可采用公开招标、电子竞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可通过线上报名报价、线上浏览下载等方式“一网通办”,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公开透明、过程留痕可溯、结果质优价省。

注重标后管理。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提升采购质量,建立成交供应商绩效考评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间,县属国有企业可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评,当分数低于80分时可将其拉入黑名单,限制在采购平台投标。同时,对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可对其进行“一票否决”,直接拉入黑名单。

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国有企业实现阳光采购“应进必进”,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建立考评检查机制,将“应进未进”采购事项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清单,发现一起扣分一起。同时,对采购过程中暗箱操作、相互串通、透露信息、低价成交高价结算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新闻推荐

仁寿县供排水公司:奋进“十四五” 续写城乡供水新篇章

仁寿县三水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本报讯(朱雅琴陈良群文/图)12月16日,位于仁寿县文林街道的仁寿县三水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工...

仁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仁寿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