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健全垃圾收转运体系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报讯(王英 彭静雅 文/图)为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仁寿县多措并举,强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仁寿县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
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自2017年以来,仁寿县建成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房、桶)1.6万座,共投放联户垃圾分类桶1.6万套、户分类垃圾桶29万套;完善垃圾转运设备,配备保洁员手推车3884辆、垃圾转运车414台、垃圾压缩转运车22台;完善垃圾处置设施,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易腐垃圾处理站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27座、再生资源回收拆解中心7座。
健全成熟治理机制。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机制和“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包括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县对乡、乡对村、村对组、组对农户、农户对保洁员”的“五级联动”考评监督机制,“村民自治”收取卫生费机制,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保洁机制,“清洁乡村”季度考评机制,设施设备长效管护机制等。
建立稳定保洁队伍。按照乡镇(街道)农村每组配备1名专职保洁人员,每村配备2-4名垃圾转运员的标准,仁寿县共配备组保洁人员4841名、村转运人员442名;各乡镇场镇实施环卫一体化服务,由保洁公司统一配齐专业保洁员、转运员。实现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组保洁队伍全覆盖。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制发《仁寿县“清洁乡村”工作管理办法》,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村庄清洁行动进行考评,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考评,并将日常督查、巡查、资料的报送、线路的整治、项目的推进、信访投诉等纳入季度考评内容,评选季度“优秀”、“较差”乡镇(街道)、村(社区),季度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县级补贴、乡镇统筹、村民自筹”方式筹集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经费。加强县级补贴,自2019年以来,共补贴“清洁乡村”考评资金0.07亿元;“村民自治”收取卫生费,财政1:1补贴资金0.39亿元;购买场镇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累计投入0.84亿元;修建垃圾收集、中转设施,购买转运、压缩设备等共投入0.94亿元;修建焚烧发电厂投入5.76亿元;加强乡镇统筹,每年每村将不少于2万元的村公经费用于“清洁乡村”治理工作,共统筹运行资金0.23亿元。加强村民自筹,按“村民自治”2元/人/月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全县共收取卫生费0.39亿元。近年来,仁寿县已累计投入资金8.62亿元,全面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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