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为妇女儿童筑起一道保护墙

眉山日报 2020-04-24 05:39 大字

办案人现场介绍办案经过。

□本报记者 李幸 文/图

因为不报备怀孕、不按规定“排队”怀孕,毕业不久的彭某被公司停工停薪了。公司理由是,双方签订了《培养人才(设计师)合同》,彭某未按合同工作满5年。在此情况下,彭某提起了诉讼,她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昨(23)日,眉山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包括彭某一案在内,发布会现场公布了家暴离婚、撤销监护人资格、追索抚养费等10大典型案例。此外,参与办理10件案件的办案人纷纷上台说法,以案件告诉全市妇女儿童,当自身受到伤害时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权。

“法院通过认真审理和研究,最终认定双方签订的人才培养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特征。据此支持了彭某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发布会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敏现场对彭某因怀孕被公司停工停薪维权案进行了解读。

除彭某怀孕停工停薪维权案,屡遭家暴的妇女离婚纠纷法律援助案、老人诉五子女赡养纠纷案、申请人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与被申请人王某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创新运用“离婚三张表”妥善化解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纠纷案、求学学子向父亲追索抚养费纠纷案、遭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李某男与“智障”殷某女离婚纠纷案、检察机关支持王小某起诉案、引人深思的徐某男性侵未成年人案……这十大案件不仅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类型上具有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方式、办理过程、效果,以及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协同上具有代表性,展现了眉山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眉山建设,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总结发现全市各地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类维权的好案例、好典型、好经验,指导全市有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倡导全社会形成共同促进男女平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去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眉山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各县(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选送了46件典型案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选送的案例进行认真研究、严格评审,评选出10件具有广泛代表性、示范指导性和典型推动性的案例,并通过眉山市法学会邀请专家学者对人选案例进行专业点评后,制作成册并公开发布。

“我们希望通过案例,以案说法,让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拿起法律武器,对伤害说不,对损坏自身权益的事情说不。”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8月,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刊载《眉山市深化多元调解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市委办公室《眉山要情》刊载《眉山市深化多元调解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眉山家事审判改革、打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改革和多元解纷三项工作已经成为全市重要的法治经验和特色。

在妇女儿童保护上永不止步,如今,眉山市办案机关、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已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及时、有力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帮扶救助和持续的跟踪支持,争取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进一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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