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交警成功侦破一起 致人死亡交通逃逸案 段启建 本报记者 杜沁莲

眉山日报 2018-08-20 07:39 大字

8月3日20时16分,仁寿交警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传来的指令:仁简路约1公里处输气站旁,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到一行人后逃逸,行人受伤严重。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现场路面上除血迹,还有一件印着“××建筑”标志字样的马甲,一双绿色手套,一副黑色墨镜以及车辆遗留下的两块零星碎片。

随后,相关负责人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急预案,一组民警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经核实伤者罗某伤情严重,正在医院ICU抢救。一组民警继续勘查现场,走访目击证人,并在距离现场十几米远的沟里发现了一顶标有“××”字样的黄色安全帽。民警初步判断肇事人应当在建筑工地上工作。

目前,仁寿城区的建筑工地有几十个,肇事者在哪个工地?

带着疑问,民警们头顶烈日,开始了艰难而认真细致的走访排查。通过对城区各个工地的排查走访,民警发现某建筑工地上工人穿的马甲和戴的安全帽跟事故现场遗留的马甲和安全帽相似。随后,民警立即找到工地负责人进行了解,得知安全帽上印有“××”标志的是某劳务公司的工人,立即对从工地下班后经过事故路段的人员张学某等8人进行了仔细排查甄别,各种信息显示张学某的嫌疑很大。

在掌握大量证据事实的基础上,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中队领导进行了报告,并于8月7日上午对嫌疑人张学某进行了依法传唤和讯问,但张学某拒不承认其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最后在法律的威严和民警出示的铁证面前,他最终供述了自己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于8月3日20时15分许在仁简路1KM处(输气站旁)撞人后逃逸的事实。此时,民警接到罗某家属的电话,得知伤者罗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8月6日死亡。

目前肇事者张学某已被仁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在哪方,都不要逃逸,先报警,等待事故民警处理。如果有人受伤,要在第一时间想办法抢救伤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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