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创新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举措

眉山日报 2018-08-09 07:32 大字

本报讯(钟建明 记者 郭侨)近日,记者从仁寿县相关部门获悉,今年6月,该县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创新出台《仁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极大推动仁寿非遗的传播与发展。

提高非遗扶持标准。坚持重“金”出击,对新列入的县级以上非遗项目,将给予0.5—2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对参加市级以上非遗活动且获得奖项的非遗项目,分别将再给予0.5—1万元的经费补助。

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扶持战略。打造非遗项目名牌,对具有市场价值、能够实现盈利的非遗项目在项目规划、城市建设、会节展示中优先推荐选择,为其搭建展示发展平台。对目前难以实现市场价值的非遗项目,为确保非遗传承不受影响,《办法》每年对其代表性传承人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以维持必要的传承活动经费。

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价机制。针对部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非遗项目传承传播消极、敷衍的态度,《办法》打破陈规,建立了权威有效的定期考核制度,每年将由县非遗专家委员会对非遗项目开展考核评估,对考核排名靠前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0.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以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为鼓励非遗传承人将非遗的文化底蕴、信息技术、实物资料等向社会公开展示、传播,《办法》规定对发表非遗相关出版物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当年建成非遗展览馆的团体和个人,将给予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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