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补植复绿
青神县检察院对补植复绿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本报讯(记者 熊勇 文/图)近日,青神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林业和园林局,对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补植复绿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据悉,被告兰某某在依法办理了《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超量砍伐林木219株,蓄积量为26.1立方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侵害了社会公益,依法应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青神县检察院依法对兰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在该案宣判后的30日内,兰某某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按照《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滥伐林木责令补植方案》的要求,补植复绿15亩,栽种树木1200余株,经验收全部合格。
新闻推荐
赵国梁查看智慧农业设备运行情况。□本报记者林琳张莉文/图“这是气象站,这是虫情测报仪,这些设备就是智慧果园系统在果园...
青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神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