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环保部门 共护绿水青山

眉山日报 2019-03-07 07:55 大字

本报讯(曾琴 廖文凯)日前,青神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两起环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均为青神生态环境局。

据悉,其中一起案件为A养殖场涉嫌直接排放养殖废水,青神生态环境局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A养殖场作出《处罚决定书》,A养殖场签收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罚款,因此青神生态环境局向法院申请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并获准予强制执行。其二为B养殖场涉嫌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青神生态环境局依照上述程序最终获准予强制执行。

非诉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亦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

根据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此类环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此类型案件的受理表明了青神法院与环保部门联手推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加强了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联动协调,展现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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