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传承正义使命 担当强检重任》系列报道之六 检察“艳”阳 温暖一方 魏海燕

眉山日报 2018-11-29 07:38 大字

陈艳在工作中。

“谢谢你,陈检察官,我为这事闹心得很,以为公司这回真的要关门了。幸好遇到了你,不然这个年真的没法过了!”今年年初,在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郑某紧紧握住民行科科长陈艳的手感激不尽。

今年1月,郑某来青神人民县检察院,反映其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其生活和名下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但其并无任何失信行为,于是请求县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陈艳调查发现法院并未将其列入黑名单。她专程到相关部门查询,才发现是某部门工作疏忽造成,随即向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郑某的生活和公司这才重新回归正轨。面对郑某的感激陈艳说:“我只是做了一名人民检察官该做的事情”。

时刻心系群众,对工作认真负责的陈艳,自任该院民行科长以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作为一名奋斗在检察一线的女检察官,从检24年,待人处事,如同冬日艳阳,温暖着一方。

话不多说 撸起袖子加油干

讷于言而敏于行,这句话用在陈艳身上再合适不过。她平时言语不多,从不夸夸其谈,总是安静地坐在办公室伏案工作。

2013年3月,该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陈艳成为该院首个案管办主任。面对案管工作的空白,她静下来用心思考,认真梳理各业务部门办案程序,绘制流程图,制定手工台账,对各类案件每个阶段进行登记,审查文书的规范性,对案件进行受理评查,管理涉案财物,接待律师,监控流程、公开案件信息,规范检委会等,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当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因前期准备充分,案管工作实现了从手工到数字化的过渡,确保了案管业务工作有条不紊。2015年,该院案管办因在牵头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中成效显著,受到市人民检察院的表彰,而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陈艳背后的付出。

不惧困难 敢于挑战创佳绩

45岁的陈艳身材瘦小,身体状况较差,但却是一名敢于挑战的“女汉子”。由于院小人少,该院民行科长期一人。2017年9月,民行工作停滞不前,院领导拟将陈艳调至民行科,遂征求其意见。此时的陈艳刚经历了一场大手术,尚在恢复期,但她并没有推脱,而是毅然接下了这副重担。

面对民行工作现状,重新回到民行科的陈艳开启了上班时间工作、下班时间学习的模式。一方面不断学习民事行政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规,不断给自己“充电加油”;另一方面,针对民行存在的困境,逐项分析原因对照检查,分步骤解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申请并扩大案源获取渠道。

陈艳还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突破案源堡垒。与30余个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筛查移送及反馈联动机制,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及考核实施办法》等,用制度来指导工作。一年来,陈艳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8件,超过往年平均民事行政案件的3倍,开启了民行工作新天地。

心系群众 不忘初心履使命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年1月,陈艳和同事一起下乡开展普法活动,一名干警被几位情绪激动的农民围住,陈艳见状立马跑过去安抚情绪,询问事情原委。原来是19名农民工2012年以来一直没有拿到工资。在多次与包工头追讨协商无果后,看到检察院开展普法活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寻求帮助。

得知情况后,陈艳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她一边启动法律维权,为农民工联系法律援助;一边多次走访联系农民工了解详情,帮助他们收集证据。最终通过起诉,19名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不光是讨薪,陈艳还办理了涉林、无证经营食品等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同事都称她为“劳模”。但她总是笑而不语,如同冬日的阳光,温暖却不张扬,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公仆”的最美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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