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出台竹林湿地公园保护决定

眉山日报 2018-09-08 08: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辜嘉伟)昨(7)日,记者从青神县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青神县持续加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专门出台《关于保护中国首家竹林湿地公园的决定》,明确从多方面开展保护工作。

划定中国首家竹林湿地公园的保护范围。明确界限为:北面为竹艺街,南面为通往白塔寺的村道,西邻白塔寺,东与竹编产业园区孵化园连界。保护区总面积38.7公顷,含水域面积16.7公顷,并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

明确保护区总面积只能保持或扩大,不能缩小。保护区范围内除按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环保、景观、文保、旅游、运动休闲、服务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不得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明确加强保护区内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禁止向水域内排放污水、倾倒废物,禁止放养畜禽和携带宠物入内、禁止滥伐竹木、侵占或者损毁堤岸、保护标志等设施,不得擅自采集竹笋、猎捕鸟类、捡拾鸟蛋,捕捞、垂钓和电烧鱼类,不得擅自放养鱼类和其它野生动物。

明确保护区外100米范围内的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流转,不得新建高度超过10米的建筑,不得新建墓地。已有建筑须改建,只能保持或降低现在的建筑容积率、密度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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