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待遇一承接”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眉山日报 2018-08-18 07: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辜嘉伟)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青神县积极落实“三待遇一承接”,确保夯实乡村人才基础。

落实人才待遇。县财政设立“青神优才工程”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人才扶持和奖励范围,对取得初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补助1000元,取得中级、高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每月分别补助200元、500元。

落实政治待遇。加强政治引领,注重政治吸纳,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推荐为农村“两代表一委员”。同时,将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列入“新乡贤”范畴,由县领导挂联对接,凝聚人才。

落实评优待遇。将颁证新型职业农民作为评选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基础条件,推荐国家、省、市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示范场原则上在新型职业农民中产生。目前,已颁证554名新型职业农民,已获评国家、省、市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示范场45家,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68家。

承接项目资源。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联席会议制度,农工办、组织、财政、农牧、人社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作为承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涉农项目的必备条件,强化资金激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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