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软”环境 深化改革 眉山市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端
近年来,眉山市把农村农民创业创新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培育创业创新主体,牢牢把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做“软”环境,不断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952宗,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51万亩,交易规模11亿元。
保土地流转
出台多个标准 规范程序促发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自2013年启动,2018年结束,共确权面积360万亩、农户72万户。在5年过渡期内,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0万本。“已颁证书按照不变不换原则继续有效,新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实行统一登记颁证。”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了承包关系,有效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2017年,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构建三个流转平台、规范六步程序、完善三个风险防范措施”等规范流转措施。
2019年,眉山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土地经营权预流转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规范》和《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价值评估规范》四个地方标准,加强流转规范。2021年,眉山市结合实际,率先出台《眉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土地流转原则、流转当事人权利义务、流转方式、合同管理、规范流转和规模经营、保障措施以及乡镇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保农民权益
搭建交易平台 建立风险保障金
2017年起,眉山市鼓励探索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主要为农户和业主提供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委托流转、土地集中整理、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完善农业设施等服务。目前,全市涉农乡镇均已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并开展相关工作。
去年,眉山农交所的建立,填补了市级服务平台缺口。眉山市以眉山农交所为依托,推进区县分公司建立。目前,已建立眉山农交所1个市级平台,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彭山、仁寿、洪雅、丹棱6个县级平台。
眉山市鼓励平台交易,鼓励承包方和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确保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同时,建立风险保障金。鼓励区县按照经营业主缴纳为主、有条件有预算的地方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风险保障金防范流转风险。
“我们还创新保险种类,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金等多种形式的保险服务,防范经营业主因生产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期兑付流转金的风险,比如目前眉山农交所会同锦泰保险已在洪雅县开始推广该服务。”上述负责人介绍,此外,提倡实物计价,流转金以黄谷、小麦、玉米等实物计价,按照合同约定折算以货币支付,实行先交流转金后用地,确保农民按时足额获得流转金,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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