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行联动机制 合力抓获拒执被告人

眉山日报 2021-09-02 09:32 大字

本报讯(谌英)8月29日9时许,K2060火车到达成都北站,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3名民警押解拒执被告人刘某某从千里之外的新疆抵达成都。至此,彭山区首例通过网上追逃抓捕的拒执被告人刘某某成功到案。

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因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等分别于2017年、2018年将刘某某诉至彭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刘某某应偿还借款、工资等共计32.2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经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申请,法院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2019年6月4日立案执行。上述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刘某某分别与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刘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刘某某先后有经过查实的收入共计136025元,却拒不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彭山区人民法院将线索移送该区公安分局依法侦查,该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提起公诉。该案审理期间,刘某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此后多次以在外地追债为由拒不到案。彭山区人民法院遂签发逮捕令,由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执行逮捕。经区公安分局电话通知,其亦不到案,故区公安分局对其启动网上追逃,并在新疆成功将其抓获。

据介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是集合各方力量解决执行困境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彭山区人民法院共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涉嫌拒执案件9件9人,有2件已进入诉讼,其余正在侦查中。此外,在彭山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法院依托执行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与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等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托网络平台等手段,深推联动执行,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共完成车辆查控2000余件次,不动产查控2000余件次,联合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员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568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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