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场 听 证 会 化 解 多 年“ 心 结 ”
本报讯(邓娟 记者 熊勇)“3年多了,这个案子耗费了我们一家人太多的精力,今天的听证会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近日,眉山市检察院对一起行政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经过近2个小时的听证,双方对争议的焦点达成了共识,申请监督人当场表示不再申诉。
这是眉山市首例行政监督公开听证,眉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强主持,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高校教授、市政协委员5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诉讼情况并归纳了听证会的议题。申请人袁某某,1990年退伍后安置在原彭山县粮食局观音粮油食品站工作,2000年被确诊患阻塞性肺病。2001年5月,袁某某与该粮站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2018年,经眉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袁某某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随后,袁某某向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提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申请。彭山区人社局认为袁某某系个体参保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其提前退休的申请不符合《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袁某某不服,向眉山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市人社局作出维持彭山区人社局不予办理提前退休决定。
2018年11月20日,袁某某向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起诉彭山区人社局、眉山市人社局,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袁某某的诉讼请求。2019年6月3日,袁某某上诉至眉山中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袁某某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再次被驳回。袁某某不服,向眉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眉山市检察院受理后,积极开展案件调查、组织召开案情研讨,针对袁某某因病引起生活困难的现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救助。为解开袁某某的“心结”,决定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现场,袁某某一方和彭山区人社局、眉山市人社局围绕袁某某申请病退时,是否符合有关提前退休的政策规定,充分发表各自意见、阐述观点、表达诉求。听证员对该案的政策、法律适用、因病引起生活困难等发表了意见建议。经过近2个小时的听证,最后,双方对争议的焦点达成了共识,袁某某姐姐作为委托代理人,当场表示愿意服判,不再申诉。
省人大代表、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泽刚建议,检察机关可综合运用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等多种举措,对该起行政争议进行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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