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 规范行人安全有序出行

眉山日报 2020-07-21 04: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丹梅)为全力推进“创文创卫”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出行氛围,连日来,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彭祖大道、希望城十字路口开展了“行人乱穿乱行”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在彭祖大道与学院南路交叉口劝导行人过马路要看信号灯、走斑马线。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机动二轮车不戴头盔、逆行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依法严管严查,对行人不听劝阻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均处以警告或者罚款10元。

此次行动,进一步提升了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交警温馨提醒:行人不走人行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将被处以5-30元的处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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