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拟申报(推荐)第十一届四川省 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及双拥模范、 双拥先进单位(个人)公示

眉山日报 2019-11-04 07:33 大字

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双拥模范及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19〕6号)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经市双拥办及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眉山市推荐的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爱国拥军模范、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个人)予以公示。

一、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

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二、推荐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

郑忠东(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三、推荐四川省双拥先进单位、个人

双拥先进单位(8个):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仁寿县财政局、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丹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青神县财政局。

双拥先进个人(6名):彭斌茹(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易雨(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朱永红(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股长)、徐艳红(四川雅妹子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贤清(丹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艳祥(青神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眉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8-38185367。

眉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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