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交警柔性执法 朋友圈集赞可免轻微交通违法处罚
本报讯(记者 雷卓鸣)“我今天因为骑非机动车被逮了,要积50个赞……”8月8日,记者从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骑车逆行的市民张先生,选择发朋友圈集赞免去了交通违法处罚,引发微信好友热议。
据介绍,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该大队集中时间和警力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扩大整治效果,彭山交警推出特殊劝导方式,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针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交通乱象,驾驶员可选择发朋友圈集赞、参与路口交通管理、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罚款等方式免除当次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通过采取这种特别的劝导模式,在市民之间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感同身受的同时,更能起到相互提醒的警示效果。
“其实发朋友圈也是一种处罚,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柔性措施推行以来,70%的交通违法者选择发朋友圈的方式来避免处罚。同时,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交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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