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正向激励措施 让干部想干事干成事

眉山日报 2018-12-18 07:57 大字

本报讯(罗建超 胡发军 记者雷卓鸣)“通过此次培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打开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为今后的工作‘充满了电’。回去后,我将用所学知识为彭山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12月4日,正在浙江大学参加彭山区“铸魂”递进培养班的彭山区委宣传部年轻干部罗建超说。

和他一起参加培训的49名学员是来自该区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和园区的优秀年轻干部,在通过笔试、面试等严格遴选程序后,用为期45天的时间,全脱产到西南财经大学、浙江大学进行集中封闭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特色党建、经济金融、城镇规划、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维稳处突等。

为进一步突出正向激励、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各级干部想干事、争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近日,彭山区出台了《突出正向激励强化担当作为十六条举措》(以下简称《十六条举措》),以此推动全区干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其中就包括每年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赴知名高校开展专题培训,实现3年内干部培训全覆盖。

据了解,《十六条举措》还包括对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援藏援彝、维稳处突、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或提拔使用;坚持不讲资历、不唯年龄,突出实绩标准开展非领导职务和职级晋升;赋予分管区领导和单位“一把手”干部任用的否决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连续三年评为“红旗支书”的,晋升为“功勋书记”,给予退休后享受乡镇事业干部同等养老保险待遇等。

《十六条举措》还提出,将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不影响考核评价,不影响评先评优,不影响提拔使用;对给予容错减责的干部,该表扬的表扬,该评优的评优,该使用的使用,年终目标考核不“一票否决”。在干部关心关爱方面,《十六条举措》还就年休体检、组织部长接待日、“突出贡献奖”、“团聚工程”、“暖心工程”等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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