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眉山日报 2018-12-18 07: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马诗雨)12月14日上午,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了任先利等21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审判席上坐了3名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后,该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据悉,七人合议庭是人民陪审员法新增的一项陪审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等社会影响重大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判。

结合上述适用条件,彭山法院特选取此案作为探索“3+4”合议制的首次实践,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七人合议庭对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增进人民对司法的理解和信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眉山市公安局、洪雅县纪委监委、彭山区人民检察院等50余人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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