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上调 最高涨幅100元

眉山日报 2018-10-12 07: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孟飞)10月10日,记者从彭山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发挥兜底保障的重要作用,从10月起,彭山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将进行调整,最高涨幅达100元。

据了解,此次城乡低保共三个档。一档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520元,二档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30元,三档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一档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30元,二档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60元,三档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220元。

另外,此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线后,还将重度残疾人(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人员)、重病(癌症病人或医疗费用过高的人员)、符合低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人员及完全无收入的低保家庭提高到最高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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