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全面完成 省级法治示范单位 督查工作

眉山日报 2018-03-26 08:07 大字

本报讯(王高琴 记者 廖文凯)3月中旬,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成的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的形式,对省级法治示范的东坡区、彭山区青龙镇、市直机关工委、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4个示范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其全部合格的督查意见将形成督查报告呈报省司法厅。

此次督查严格按照省上相关要求,全方面了解示范单位工作情况,重点核查示范单位有无撤销称号和限期整改的情形。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分别提出意见建议,并希望示范单位高规格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发挥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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