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眉山港总体规划共设置了彭山、东坡、青神共3个港区,其中彭山港区包括彭祖山旅游客运码头、彭山县城关旅游码头和江口镇旅游停靠点;东坡港区包括张坎作业区、东坡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太和客运码头以及东坡岛旅游停靠点;青神港区包括:黑龙场作业区、青神城关客运码头以及中岩寺客货码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和2030年。
二、规划实施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为:对环境敏感区、河流的影响;林地、耕地占用;破坏表土及植被、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工程施工噪声振动、施工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等;运营期主要为:以船舶噪声为主的环境污染影响;作业区及码头污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等。
三、规划实施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征地、拆迁和安置进行合理补偿;林地、耕地等占用后予以恢复和补偿;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对噪声污染采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对污水采取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对沿线敏感区的保护;临时占用林草地、耕地等实施土地复垦恢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规划符合国家产业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划,与区域的各类规划总体协调。在规划实施中切实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规划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登陆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scmsjt.gov.cn/info/1013/13940.htm)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在《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间,如果您有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38112796
传真:028-38112560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585号 邮编:620020
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箱:teyghc@263.net.cn
电话:028-86446475
传真:028-87672263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3号环研院 邮编:6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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