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3年 这起涉两省市的纠纷化解了

四川法制报 2022-03-23 00:48 大字

“张检察官,刚刚已经收到达成和解的90万元利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眉山市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和解,作为申请人的刘某某第一时间给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400万元居间费只付了2万元

2018年,刘某某等5人介绍并成功促成上海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眉山当地一房地产公司合作,签订了独家销售代理合同。按照之前刘某某与成都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上海与眉山两家公司成功合作后,上海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成都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应向刘某某等5人支付居间费400万元。然而在支付2万元后,剩余的居间费用一直未支付。2020年4月3日,刘某某等5人向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和成都两家公司支付剩余的398万元居间费用及累计利息。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刘某某的诉讼请求,上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1月向眉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后,刘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上海公司支付居间费用及累计利息500多万元后,还剩170余万利息未支付。

“背对背调解”化解纠纷

上海公司不服判决,2021年12月,向眉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其与刘某某不存在居间关系,法院认定错误,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启动再审或者抗诉。

眉山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将该案交办到东坡区检察院。两级检察院立即着手开展调查了解。经两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未发现有程序违法情形,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是如果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双方矛盾仍然存在。由于申请人远在上海,且双方当事人对调解金额分歧较大,检察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

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检察官了解到,上海公司并不是不愿意支付,只是在经刘某某介绍的该项目上并未获利,他们希望能够在原有基础上适当下调费用。两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先后10余次电话沟通,2次分别约见,通过释法说理、耐心沟通,适时引导双方理性判断,最终双方在检察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刘某某等5人放弃部分剩余利息,将170余万元剩余利息降低至90万元,上海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5日内履行完毕,并自愿撤回监督申请。

近年来,眉山市检察机关在着力解决“申诉难”的同时,特别注意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工作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每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组织和解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近三年来,共促成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和解13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更好地化解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邓娟 张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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