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解难题 托起困难群众的幸福底线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四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燕利
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眉山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帮、对口帮、及时帮,使帮扶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困难群众的心坎里走,全力当好困难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
真诚帮扶
倾力助困情暖民心
“多亏了政府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家里的负担才没那么重。”近日,在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4组,刘治会高兴地说。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除了要顾及一家人的生活外,他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和残疾的弟弟。
“我弟弟刘治林今年46岁,智力有障碍,不能说话,被诊断为二级残疾。”刘治会说,父亲走后,他把弟弟接来一起住。这一住,就是三十多年。
“以往,家庭收入靠种庄稼,前几年才开始种果树。”刘治会说,他家种了5亩果树,由于嫁接换品种,近两三年几乎没有收成,家里的房子也是在亲戚的资助下修建的。但即使生活再艰苦,他也从未有放弃照顾弟弟的想法,“只要有我一口吃的,绝对饿不着他。”
幸好,政府的救助极大地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弟弟被认定为特困人员,政府每月给予他一定的困难救助资金。他每年还会收到一些补贴和有关部门送来的慰问金等。”刘治会表示,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此外,刘治林生病住院、吃药,还能医保报销。
“由于经常摔跤,他的身体不是很好。”刘治会说,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他家进行了适老化改造,方便他更好地照顾弟弟的日常起居。“党和政府的政策真的太好了。”刘治会由衷地说。
刘治会一家是眉山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诸多受益者之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眉山市积极推动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深化完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着力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目前,全市共纳入特困对象19180人,累计支出14168万元,集中供养率达到52%。
精准施策
织牢困难群众“兜底网”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患病时有医疗救助、遭遇突发困难时有临时救助……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眉山市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张全覆盖、保基本的民生保障安全网正不断织密——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30元/月、450元/月,截至目前,全市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92861人,发放救助金27058万元,完成比例达到100%。摸排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下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等低收入人口55437人,其中纳入动态监测31863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7251人。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眉山市印发《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为主,与医疗、廉租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经其他各种救助措施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根据其实际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救助。
困难群众基本救助政策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况,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程序补办手续。对于重大生活困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救助。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240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66万元。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每个乡镇(街道)按不低于人口数量1元/人落实备用金。今年以来,各区县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约360万元。此外,还制定了《“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1-11月,全市社会救助相关成员单位、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出动3668人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594人,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1111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752人,通过走访发现并纳入救助范围的有3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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