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调解成功 眉山市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诗雨)近日,记者从眉山市有关部门获悉,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充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权利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涉嫌侵权人眉山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在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违法转载并向公众传播总字数为1383字的涉案作品。权利人认为,涉嫌侵权人违法转载其作品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向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依法调解。调解现场,经过调解员的说理释法和耐心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共识,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并握手言和。
此次著作权侵权纠纷是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调解的首案。通过本案,提醒广大企业公众,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转载其作品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数量日益增多,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维权保护意愿日趋强烈。知识产权,已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如何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矛盾?除了原有的行政保护与司法审判途径之外,眉山市一直在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纠纷特性与规律的多元化化解机制,形成多种手段之间优势互补的有效方法。
据了解,眉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通过司法局登记依法成立的专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群众性、专业性组织,为眉山市专利、商标、著作权、官方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它的成立对眉山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构建有机互补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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