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银保监分局关于符合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 市级机构名单的公示

眉山日报 2021-11-11 07:31 大字

为推动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保险公司大病保险业务依法合规经营情况,现对辖内符合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市级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人身保险公司(共5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二、财险保险公司(共8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眉山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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